記者薛明峻/台北報導
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過世後,因生前曾立密封遺囑,指名遺產繼承人是二房獨子張國煒,引爆爭產風波,大房三子張國政提起確認遺囑無效訴訟,但歷審皆認定遺囑有效,最高法院昨(14)日駁回張國政上訴,判決密封遺囑有效,全案確定。外界估算,張國煒獨得140億遺產,不過專家提醒,由於3兄弟還有遺產的「特留分」,從判決確定到實際分財產,仍有許多細節待4兄弟協商。
最高法院昨日判決張榮發遺囑有效,張國煒可獨得約140億遺產,但張家家產龐大,分產過程仍有許多細節待4兄弟協商。(圖/STARLUX Airlines 臉書粉專)
《民法》第1223條規定,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;配偶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。是法律保障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比例。張榮發過世後,執行人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總額約240億餘元,法定繼承人包含大房長子張國華、次子張國明、三子張國政、女兒張淑華(已過世由子女繼承),以及二房李玉美、張國煒母子共6人,6人應繼分原可各自取得六分之一遺產。如今法院判決確定後,除張國煒以外的5人仍有特留分,可分得應繼分二分之一,即遺產總額的十二分之一,各自取得約20億元,張國煒則可取得約140億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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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聯合新聞網》報導,法律專家就提醒,張家家產龐大,不只是現金、黃金等較容易計算的資產,其中還包含不動產,因此張國煒要拿到財產前,還有許多財產內容要跟兄弟們分清楚,才能順利拿走父親給他的遺產。
對於判決結果,長榮集團及星宇航空均回應,事涉私人事務,無法回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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