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曾奕語/綜合報導
民進黨台南市立委林宜瑾涉嫌詐領助理費案,台南地檢署昨搜索其立院辦公室與永康服務處,經檢察官漏夜訊問,認為林宜瑾涉犯貪污治罪條例、偽造文書等罪嫌,今晨5點諭令100萬交保,並限制出海、出境。而黃姓辦公室主任聲押禁見,今天將召開羈押庭。
民進黨台南市立委林宜瑾涉嫌詐領助理費,經檢察官漏夜訊問,今晨5時諭令100萬交保,限制出海、出境。(圖/林宜瑾 臉書)
據了解,林宜瑾經歷6屆議員、目前是第2任立委任期,檢調懷疑林宜瑾從2011年擔任市議員開始至本屆立委任內,涉嫌長期以親友擔任人頭詐領助理費,台南檢調昨日帶回林宜瑾等19人,15人是被告,4人是證人,多為林的助理及服務處人員,其中林宜瑾的兩個弟弟也以證人身分出庭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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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方訊後將5位關係人交保,劉姓被告以10萬元交保,張姓被告7萬元交保,蘇姓被告5萬元交保,黃姓及吳姓2位被告以3萬元交保,另外8名被告及4名證人請回。
眾人交保請回後,林宜瑾及黃姓辦公室主任接連被漏夜偵訊,檢調認定林宜瑾涉犯貪污治罪條例、偽造文書等罪嫌,今天清晨5時諭令100萬交保,限制出海、出境;黃姓辦公室主任則因犯嫌重大,且有串供、滅證、逃亡之虞,南檢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,將在今天開羈押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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