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蕭廷芬/綜合報導
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桃園市長任內,於工五工業區(又稱華亞科技園區)一筆9.5公頃農地自辦重劃案的過程中收賄500萬元,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汙罪嫌收押禁見;鄭文燦自7月11日起關押在桃園看守所至今,經桃檢連日偵辦,於今(27)日偵結起訴涉案11人。桃檢在下午1點半舉辦起訴記者會,檢方依貪汙罪嫌起訴鄭文燦,並具體求刑12年。
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桃園市長任內收賄。(圖/資料畫面)
桃檢今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偵查結果,以近10萬字的起訴書,細數包括鄭文燦在內等11人的犯行,並指出,本案經訊問131人次、搜索40處後,扣得相關筆記本、電腦等證物,在鄭文燦住處主臥室邊柱旁的暗櫃內,發現兩個上鎖保冷袋,裡面裝有678萬5千元現鈔,涉嫌財產來源不明部分,將另行偵辦。此外,鄭文燦始終矢口否認犯行,指稱他人誣陷,建請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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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其中一位遭起訴的蔡姓男子曾是檢察官,檢方痛批蔡男利用其曾為檢察官的經歷,佯稱可停止通訊監察之詐術訛詐他人,誤導、加深人民對檢察機關的誤解與不信任,建請從重判刑3年。
桃檢在下午1點半舉辦起訴記者會。(圖/翻攝畫面) 鄭文燦被檢方建請從重判處12年有期徒刑。(圖/翻攝畫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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