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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孩脖子上割吊坠 滁州一男子“四进宫”再获刑

发布日期:2026-08-10 09:23 浏览次数:

安徽网、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法院网消息,虽然曾3次因盗窃、1次因抢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依法惩处,却仍然不思悔改,出狱后依旧干起了“老本行”,在闹市区流窜扒窃幼儿金挂件,近日,定远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“四进宫”的被告人武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。

2019年6月26日,距上一次刑满释放不到一年时间的武某动起了歪心思,他开着车流窜至定远县南门曲阳菜市场附近,选定了赵某和其2岁多的儿子杜某为目标,并在尾随一段时间后,通过用刀片割断杜某脖子上绳子的方式,窃取了杜某的黄金吊坠。此后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,武某以相同的手法再次作案4起,经鉴定,吴某5起作案盗窃的黄金吊坠总价值人民币8123元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公共场所多次扒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;武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,系累犯,依法应当从重处罚;被告人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,可以从宽处罚,综合被告人的上述量刑情节,定远县人民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。

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,许多家长会给孩子佩戴金项链、手环等贵重金配饰。夏季出行,尤其老人、女子、孩子,尽量不要将太显眼的首饰暴露在外,防止盗贼通过拉拽、刀剪等手段窃取,一旦遭遇不法侵害,在记住嫌疑人员、车辆特征和逃窜方向后,及时报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