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。这是一句老话。但慈溪的马先生还是踩了这根红线。
近日凌晨2点左右,南二环与乌山路叉口,一辆行驶的轿车先后撞上了停在路旁的两辆轿车。接到报警后,慈溪交警迅速赶到现场。
被撞的人说,肇事司机是个男子,他从车上下来后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味,他要求交警测试酒精。
现场的呼吸酒精测试结果为123mg/100ml,司机属醉酒状态。
肇事者马先生,是慈溪本地人。当天晚上和几名网友在浒山城区某酒吧,喝了六七瓶啤酒。第二天凌晨1点多,才离开酒吧,又驾车带着网友来到东山路吃夜宵。
撞车之前,马先生说,自己刚送完网友回家,头还晕晕的。不知不觉地就撞上停在路边的2辆轿车。这一撞,他才清醒了。“酒后驾车,万一报警,会被交警严厉处罚的,要不咱们私了。”可是一番协商后,对方不满意,于是报警。
日前,马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慈溪市公安机关处以刑事拘留。另外,因醉酒驾驶机动车,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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