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标题:武汉消防对27家单位实行“首违免罚”
9月18日从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,今年以来,武汉消防已对27家单位实行了“首违免罚”。
据了解,去年12月,武汉消防出台《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首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(试行)》,明确提出当事人若存在首次、轻微违法行为,且经批评教育后,及时改正或在规定时间内改正,未造成危害后果的,以批评教育为主,不予处罚。
“执法监管,是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实行‘首违免罚’,能够避免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出现‘以罚代管’的情况,也能缓解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对立情绪,有助于提升监管执法的实际效果,优化地区营商环境。”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说,下一步,将进一步完善“首违免罚”制度,进一步找准执法刚性与服务温情的“平衡点”,为做优武汉市的营商环境贡献消防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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