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馮茵/台北報導
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嫌貪汙治罪條例,台南地檢署今(15)日偵查終結,提起公訴,但陳始終否認犯行,因此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。
陳宗彥涉貪一案,南檢偵結起訴。(圖/Google map)
陳宗彥於2012、2013年間,受酒店業者關說某台南市警職人員平調案,和請託李姓業者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,進而接受業者安排的酒店女服務生性招待服務,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嫌,檢方依法提起公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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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方指出,陳宗彥曾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,受領國家俸祿,本應潔身自愛,不眩於利慾,戮力從公,克盡職責,竟未能與酒店業者保持距離,貪圖性招待而收受不正利益,有嚴重破壞國家公務員的清廉形象,造成一般民眾對政府作為不信任,損及其他努力任事之公務員社會評價,且陳始終否認犯行,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,並宣告褫奪公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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